自6月17日起,牡丹江市东安区展开“整理法律证件·标准法律行为”专项举动,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以为我市行政法律机关及法律人员在行政法律过程中,存在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够依法提出告发。现将专项举动告发方法公告如下:
3. 垂钓法律、挑选法律、随意法律、揩油法律; 4. 乱用、骗得、假造法律证件、不在法律岗位未及时上 交法律证件的行为。
三、告发须知告发人应当恪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实在,对所供给资料内容的实在性担任,不得伪造、歪曲事实;不得鼓动、串联、钳制、诱使别人告发。关于存在伪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告发人应留下联络地址及联络方法,便于进一步交流联络,及时反应处理结果。如告发其他方面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